最近經常聽到弟兄姊妹為初生子女起名而煩惱,因為他們都期望為孩子起一個富有意義的名字。名字是重要的,因為它不單代表一個人的存在,而且它的意義更反映了父母的信仰、價值觀或他們對孩子的期望。有句俗語:「落地喊三聲,好醜命生成,唔怕生壞命,最怕改壞名」,反映了有些人相信名字與命運有密切關係,認為名字的好壞,影響了人一生的命運。作為基督徒當然不會苟同,因為我們相信命運是掌握在上帝的手裡。然而,上帝的名字與祂子民的命運卻又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

出埃及記第六章2-12節主要的講述是圍繞上帝的名字,特別是2-3節是上帝用祂的名字向摩西講述,作為祂對以色列人的埋怨的回應。第2節的「我是耶和華(Yahweh)」是自我介紹也是自我啟示的方式,這句說話在2、6、7、8節都有出現,顯示經文的焦點所在,而且6、7、8節的定義是由上帝的作為解釋,講述上帝名字的意義。這裡不是講述一些新的資料,因為在第三章13、14節「摩西問……上帝回答……」也出現過,而是講述一些已經聽過,而在這裡藉著要發生的事,來解釋上帝的名字究竟是什麼意思。「我是耶和華」這句話在出埃及記之內出現過很多次,有些地方特別明顯或特別重要就是十誡的記載,十誡的開頭就有這句話的出現(二十2)。這句話在聖經中的應用,很多時是包含權柄,即是「我是耶和華」是強調耶和華的真實性,往往是從行動去解釋。所以「我是耶和華」有認信的意思。至於第3節的「知道」,新譯本翻譯為「認識」,是經驗的層面,意思是耶和華這名字,他們的族長以前未曾經驗過,即是他們以前對上帝的經驗是一個全能者,但現在由摩西開始,他們經驗的是耶和華,對耶和華的能力權柄開始有所體會。「全能上帝」或「全能的上帝」(Almighty God)在聖經出現過很多次(不是著重能力,而是著重給人賜福方面e.g. 創四十九25),這說明了在摩西以前人認識上帝以全能者的身份出現,但摩西以後,以色列人對上帝的認識是作為耶和華的身份,而「全能的上帝」這個名字慢慢失去了認受性,被「耶和華」這名字替代。這樣看來,六2-3就好像信仰發展的階段,即上帝在這個階段用這個身份向他們顯現,但另一個階段,上帝用另一個身份向另一班人顯現,不同的階段,上帝與人的關係就有不同e.g.上帝與亞伯拉罕、以撒是很個人的關係,但摩西之後就不那麼個人化,而是更加群體化,因為上帝與他們立約(參7節)。從約的處境,他們對上帝的經驗就是耶和華這個身份。無論是「全能的上帝」或「耶和華」也好,這些名字背後的真實性(reality)始終一樣,所以在這段經文,上帝再複述族長的名字,又重新提到祂對族長的應許,亦即是說上帝沒有改變,而這樣的上帝現在拯救他們 – 「所以你要對以色列人說,我是耶和華,我要把你們從埃及人的重擔底下救(free)出來,我要拯救你們脫離(deliver)他們的奴役,我要用伸出來的膀臂和藉著嚴厲的刑罰救贖(redeem)你們,我要以(take)你們作我的人…」(6-7節,新譯本)。

 昔日面對受苦壓迫的時刻,以色列人所注目的焦點是在艱難痛苦,而上帝再一次啟示自己,讓他們認識祂就是那永不改變的全能者,是昔在今在永在的耶和華,祂必守約施慈愛,救贖百姓脫離苦難。

今日我們是如何面對人生種種衝擊、困難呢?我們意志低沈時有沒有想過上帝的應許呢?讓我們學習完全的交託,專心的仰望上帝,不再向上帝講述我們的困難有多大,而是向困難講述我們的上帝有多大(Do not tell God how big is your problem, just leave it to Him. Do tell your problem how great is your God)。

(刊於中信傳書雙月刊第14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