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是福音書的延續及保羅書信最詳細的緒論,是研究教會初期歷史非常重要的一卷書。它說明了教會如何被建立,又如何在聖靈的指引與及使徒們,特別是保羅的辛勤努力之下發揚光大,由耶路撒冷開始,至當時帝國的中心羅馬,先後包括了三十多年的時間。然而,這一段歷史卻不是在平靜安穩之中渡過,而是在逼迫與危機中的勇敢故事。[1]
逼迫的處境[2] 使徒行傳除了首兩章是記述初期教會群體內所發生的事情之外,當使徒往外作醫治,並宣講耶穌從死裡復活,逼迫就開始出現。彼得與約翰因宣講復活的基督被捉拿(三1-四22);他們靠著主行了許多神蹟奇事,卻觸怒公會的人想要殺他們(五12-40),而司提反更成為第一位殉道者(六至七章);由那時開始耶路撒冷教會大受逼迫,門徒都分散在猶太和撒瑪利亞各處(八1),而保羅(原名掃羅)更成為逼迫教會最厲害的人(九1-2)。雖然,主向保羅顯現,並揀選他成為宣揚主名的使者(九3-19),但逼迫的情況並沒有因此停止,因為矛頭只是從使徒及耶路撒冷教會轉移到保羅身上。 在保羅的傳道生涯中,自始至終都脫離不了逼迫苦難。當他向大馬色的猶太人宣傳耶穌是神的兒子,那地的猶太人便商議要殺他,他惟有在夜間逃亡回到耶路撒冷,但在耶路撒冷說希利尼話的猶太人也想法子要殺他,迫使他回到自己的家鄉大數(九20-30),直至巴拿巴到來把他帶到安提阿去(十一25-26)。不久,約翰的哥哥雅各,在希律王手下遇害之後,彼得又被下在監裡,幸得主的使者營救,並懲治了希律(十二1-23)。 其後,保羅與巴拿巴被聖靈差派,開始了第一次的宣教旅程,在彼西底的安提阿宣講證明耶穌是救主,卻遭猶太人逼迫及趕逐出境(十三1-51),及後到了以哥念,又險遭外邦人、猶太人及官長以石頭擊打(十四1-7),雖能逃出生天,卻有些猶太人從安提阿和以哥念追蹤保羅到了路司得,挑唆眾人用石頭打他,甚至以為他死了而將他拖出城外(十四8-28)。 過了一些日子,保羅帶同西拉開始了第二次的宣教旅程。在腓立比,保羅因趕出一個使女身上的鬼而受到群眾的攻擊,甚至被下到監裡,結果反引領了禁卒及家人都信了主(十五36-十六40)。後來,他們到了帖撒羅尼迦因宣傳耶穌是基督而遷怒了猶太人,將接待他們的耶孫拉到地方官那裡去,甚至跟隨保羅到了庇哩亞聳動攪擾眾人,促使弟兄們要將保羅送到雅典去(十七1-15)。然而,保羅在雅典也得不到善意的對待(十七18、32)。稍後,保羅的工作集中在哥林多和以弗所,其間主在異象中向保羅說:「不要怕,只管講,不要閉口!有我與你同在,必沒有人下手害你……」(十八9- 10)正好反映他受到了逼迫。而且,在迦流作亞該亞省的方伯時,猶太人便起來攻擊保羅,拉他到公堂,告他教唆別人不守猶太人的律法(十八12-13)。 保羅在第三次宣教旅程到了以弗所,他進了會堂,在其中傳道達三個月,但卻因猶太人心硬不信,及對道的毀謗,所以保羅就離開他們(十九9),轉到外邦人的學校天天與人辯論,有兩年之久。當保羅正要結束在以弗所兩年的福音工作時,又出現一項針對他的事情,是由一製造偶像亞底米神銀龕的銀匠所搧動的,可幸城裡的書記出面調停,結果暴亂得以平息(十九23-41)。總之,在這長達兩年的地方作工,困難與苦難是常伴隨著保羅的。 離開以弗所,保羅經過馬其頓之後到了希臘,在那裡住了三個月,但因猶太人設計害他而離開,向著耶路撒冷進發。當保羅來到該撒利亞,先知亞迦布就預言保羅要在耶路撒冷被捆綁。保羅到了耶路撒冷,果然受到猶太人的攻擊,甚至想要殺他(廿一30-31)。在千夫長的介入下,保羅有機會向猶太人及領袖申辯,但猶太人並不接受(廿二22-23)。稍後,他又在祭司和全公會的人面前自辯,這一次,他很技巧地藉著復活的論題引起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爭論(廿三l-9)。不過,有四十多個猶太教的狂熱分子,卻誓要除滅保羅,甚至設下埋伏,準備暗殺保羅。然而,這事卻被保羅的外甥知道,向千夫長告密,保羅才倖免於難,並被解到巡撫腓力斯那裡去(廿三12-24)。 在羅馬的官長面前,保羅亦有幾次為主作見證的機會。首先,他在巡撫腓力斯面前自辯。之後,在腓力斯和他夫人猶太的女子土西拉面前,講論信基督耶穌的道,只可惜腓力斯沒有接納保羅的道,甚至希望保羅賄賂他,於是便把保羅留在監中兩年(廿四24-27)。猶太人並沒有停止向保羅逼害,設計殺害他。保羅因為知道猶太人不會放過他,於是向新任巡撫非斯都要求上訴該撒(廿五1-12)。 當保羅被押上船遠赴羅馬,中途亦經歷不少風險,包括在狂風駭浪中擱淺;因為懼怕囚犯可能乘亂逃亡,兵丁想殺保羅;在米利大島上被毒蛇所咬等,神都把保羅拯救出來。直至進了羅馬城,保羅召見城中的猶太人,表明自己來到羅馬的原因,並且向他們傳道。他們當中有信的,有不信的(廿八17-24)。跟著,保羅向其他外邦人傳道,路加說明他很自由地在所租的房子裡傳道,足有兩年之久(廿八30-31)。換而言之,在苦難重重中,保羅最終能達成心願,將福音傳至當時的地極 – 羅馬。 總括而言,「逼迫」瀰漫著整卷使徒行傳,而且是伴隨著教會的成長、福音的傳揚,但作者的目的並不單是要為初期教會描繪「逼迫」的歷史實況,而是要展示出初期教會在傳揚福音的歷程中,雖出現種種的逼迫與危機,但靠著聖靈所賦予他們作見證的能力(參一8),就能夠面對且成就福音的使命,由耶路撒冷傳到羅馬。 面對逼迫的竅門 初期教會開始面對逼迫是因為彼得及約翰在聖殿的門口醫治了一個瘸腿的人之後,向百姓宣講復活的耶穌,所以被祭司、守殿官及撒都該人捉拿(三1-四3)。這個段落結束於四章31節,當眾人禱告完了,聚會的地方震動,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放膽講論神的道。「膽量」或「勇氣」(parrhesia)是會眾聽到使徒被祭司長和長老恐嚇後,為使徒代禱內容的第一部分(四29),也是使徒行傳中的一個重要主題。[3]這主題不單出現在這一個段落(四13、29-30、31),而且遍佈在使徒行傳的不同段落(二29,廿八31;parrhesiazomai九27、29,十三46,十四3,十八26,十九8,廿六26),它顯示出使徒們對主的道直言不諱、無所畏懼,沒有因受到逼迫而退縮。另外,有一慣用語「勇氣」(tharsos)是路加特有的,在全部新約中只在使徒行傳廿八章15節出現,更顯出這主題的獨特性和重要性。「勇氣」這一主題更可增加使徒行傳的完整性,因為卷首預告了作見證的能力(一8),而卷末是描述保羅在羅馬「放膽傳講神國的道」(廿八31),起首尾呼應之效。 當我們因宣講福音而遇到逼迫、危機時,怎麼辦呢?逃避、閉口、隱藏、抑或祈求神的保護?初期教會唯一向神祈求的是「放膽講論」的能力,是面對逼迫的勇氣或膽量。神所作的是藉著耶穌的名醫治疾病、行神蹟奇事,而信徒所作的是在神的作為之中放膽的宣講(四30)。[4]在路加福音及使徒行傳中有很多例子,門徒被要求面對逼迫時不要退縮,而典型的例子是在十八章9-10節主在異象中對保羅說:「不要怕,只管講,不要閉口,有我與你同在,必沒有人下手害你,因為在這城裡我有許多的百姓。」當信仰群體面對逼迫危機時,這樣的勇氣肯定是必須的,而且也是導致教會增長的主要因素。 勇氣的由來 初期教會面對逼迫的勇氣當然是聖靈所賦予的能力,但得著勇氣的途徑卻是信徒禱告的結果。初期教會十分重視禱告,尤其是在面對危機時,更不乏以禱告來倚靠主。耶穌升天後,門徒聚集禱告(一14);初期教會堅持有固定的祈禱(二42);彼得與約翰是在禱告的時間進入聖殿(三1);面對逼害時,信徒聚集禱告(四24);使徒想要作的兩大職事是禱告與宣講神的道(六4);司提反臨終前禱告,求神寬恕逼害他的人(七59-60);使徒為撒瑪利亞人禱告,讓他們領受聖靈(八15);保羅悔改後隨即禱告(九11);彼得為死去的多加禱告(九40);哥尼流向神禱告,並得蒙垂聽(十2、4、30-31);彼得看見異象時正在禱告(十9);基督徒祈求神讓彼得可以出獄(十二5);保羅與巴拿巴受差遣時,有禱告和禁食(十三3),而他們按立長老時,同樣禱告和禁食(十四23);保羅與西拉在獄中禱告,唱詩讚美神(十六25);保羅離開以弗所長老前禱告(二十36);保羅在耶路撒冷聖殿禱告(廿二17);遭遇海難時,船上的人向神禱告(廿七29);保羅在米利大島上為部百流患病的父親祈禱(廿八8)。 面對逼迫危機時,就是禱告的時候,聖靈是與禱告的人同工,使禱告的人放膽講論神的道。換言之,使徒行傳的禱告,是完成神旨意及工作的途徑;禱告是人尋求指引的方法;面對危機的時候,禱告是人表明自己把命運交託神,而且是人得膽量的由來。 當逼迫威脅要破壞信仰群體,基督徒可以做什麼?我們須轉向神,就是創造世界和其上所有的神,也是掌管所有的神,從祂得著勇氣。就算是從那些有權勢之人而來的迫害,也不能將我們從神的手中奪去,因為祂會與我們同在! |
[1] Mikeal C. Parsons, “Christian Origins and Narrative Openings: The Sense of a Beginning in Acts 1-5,” Review and Expositor, 87 (1990), p. 403.
[2] 侯保羅(Paul House)指出「逼迫」是使徒行傳常被人忽略的主題。參Paul House, “Suffering and the Purpose of Acts.” JETS 33/3 (September 1990), pp. 317-30.
[3] Mikeal C. Parsons, “Christian Origins and Narrative Openings: The Sense of a Beginning in Acts 1-5,” Review and Expositor, 87 (1990), p. 415.
[4] William H. Willimon, “Acts” Interpretation (Atlanta: John Knox Press, 1988), p.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