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19章記載了一個傳奇人物大財主撒該的故事。他是個稅吏長,是為羅馬政府收稅的高級官員。他投標得到收取稅金的工作,用羅馬政府提供的武力去執行稅收,並以非法手段從中搾取了大量的財富而成為當地的財主。因此,猶太人對撒該非常輕視和厭惡,看他與罪人同等,但當撒該遇到耶穌之後,他卻有了很大的轉變,不單願意將所有的一半給窮人,並向被他訛詐的人歸還四倍。

如果你在場看到撒該的轉變,你會有什麼反應呢?會不會趕緊跑回家把繳稅的收據找出來,然後趁著耶穌還在撒該家裡的時間,去退回四倍金額?若不,一旦耶穌走了,撒該反悔了,這筆錢就拿不到了。或許這個想法有點可笑,不過卻是很實際的,因為一個人說要認罪悔改,大家就要看見他認罪悔改的明證。

當以色列人回顧歷史,他們看見自己先祖雖然不斷蒙恩,卻一再背叛,而且明白爲奴的光景是上帝公義的懲罰,所以他們真誠的認罪悔改,祈求上帝施憐憫。現在城牆已重建完成,但以色列人知道昔日的苦難是源於三番四次的離棄上帝,沒有遵守祂的律法,若不是上帝施憐憫,實不能回歸故土,重建聖城。況且,他們明白到現今並未是安逸的時候,因為他們仍是「奴僕」、「遭遇大患難」(九36-37),雖身處神應許賜給他們的土地上,但卻是在這土地上作波斯的奴僕。因此,他們決意在上帝面前重新立約。

他們由省長尼希米和西底加帶領,二十一個祭司、十七個利未人、四十四個民眾的首領跟隨,逐一蓋印,立定誓約。其餘民眾和一切歸服上帝律法的人,還有他們的妻子兒女,無論大小都隨從領袖們與上帝立約,以公開發誓來表達他們的決心(十1-27),並且立志遵行耶和華的一切誡命、律例、典章。他們以行動表明他們的決心,在婚姻方面禁止與迦南地的人通婚,以維持信仰的純正;在工作方面於安息日不作買賣,安息年不耕種、不追討欠債;在宗教方面繳納銀子作聖殿裡的經濟需要,定期供應獻祭用的柴,奉獻初熟的物產、頭胎的兒子和牛羊、新酒與油,並且眾人都作十分之一的奉獻。(十28-39)

最後,以色列人以一句說話總結他們向上帝所立的約,就是「我們決不將我們的上帝的殿棄而不顧。」(十39,呂振中譯本)。這裡並不是口頭上說的好聽話,而是實在的、真正的、切實在生活中的重新委身遵行上帝的旨意。這句話不僅是立約的總結,更是表明他們願意在生活中落實信仰,就是決心加上行動。

以色列人的事蹟告訴我們,一個國家或民族從上帝那裡得到賜福或咒詛是取決於他們是順服抑或悖逆。重述歷史及上帝的恩慈與憐憫可以給予人更多的動力去遵行、順服祂的話,而順服是對上帝所作的一切充滿感恩之心的自然流露。事實上,我們也常落在「不斷蒙恩,卻一再背叛」的掙扎旋渦中,信心時起時跌,但上帝因祂的慈愛,期待我們能專心一意的跟從,要建立我們成為一個分別為聖的群體,在世上作鹽作光,並引領我們進入祂所應許之地。我們若要得著上帝的賜福,就必須順服祂的旨意,縱有軟弱跌倒,只要我們能回轉歸向,以行動表明我們的決心,祂必仍施憐憫!

(刊於中信傳書雙月刊第12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