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參加過婚禮的人都會聽過類似的誓言:「我 XXX,娶(嫁)你XXX,做我的妻子(丈夫)。我願對你承諾,從今天開始,無論是順境或是逆境,富有或貧窮,健康或疾病,我將永遠愛你、珍惜你,將你忠實,直到地老天荒。」這是婚禮儀式的重要部分,是一對新人在神面前所訂立的盟約。盟約(covenant)與契約(contract)不同,契約只是為了實現對自己有利的目標,而盟約是共同委身於比個人目標更高的目標。

聖經裡的盟約範例就是神與以色列人在西乃山所立的約。神將以色列人從埃及的奴役中解放出來,並應許帶領他們進入屬於他們的土地。當摩西頒布神的律法,而以色列人也答應遵守的時候,這盟約就變成了真實。這是一個長久的委身關係,即使後來人悖逆違約,神的信實使盟約仍舊存在。出埃及記廿四章3-11節就是訂立盟約的儀式。立約的儀式包括:宣讀律法,百姓回應,獻祭,及灑血。

摩西在山上領受了耶和華的命令和典章之後,就下山向聚集於西乃山腳的百姓以口述的方式傳達這些誡命。聽到這些規定之後,百姓一致同意由神採取主動的立約,他們運用之前(十九8)的同一個確認的方式齊聲說:「耶和華所吩咐的,我們都必遵行。」(3節),口頭上將自己與順服結合。跟著摩西將這些規定都寫下來,成為合法的條約。摩西第二天清早起來築了一座壇獻祭,並按以色列支派的數目立了十二根柱子,表示全部以色列人見證這約的訂立,然後派青年人去獻燔祭和平安祭,因為年青人才有力量可以屠宰祭牲。燔祭是將祭物用火全然燒在壇上,而平安祭則是將一部分祭物焚燒,其他則由祭司及獻祭者和家人一同享用。獻祭的目的是表明獻身事奉,並與神有更親密的相交。至於屠宰祭牲的血,一半是灑在壇上,一半盛在盆中作為灑在百姓身上之用。摩西又將約書,就是廿一至廿三章的內容,讀給百姓聽,百姓再一次回應說:「耶和華所吩咐的,我們都必遵行。」(7節)。跟著摩西將血灑在他們身上,這裡雖沒有說明灑血禮儀在當時有何意義,但它的作用是明顯的,就是它將約確立了。摩西、亞倫和百姓的代表上山,在那裡他們經驗了一個神聖威嚴的異象,就是神的顯現。他們又吃又喝表示是立約的筵席,因為在古近東,這種莊嚴的立約餐常常是條約制定的一個組成部分。整個段落就是以一個莊嚴的立約的餐結束。

聖經很多時以婚姻表達神與人的關係,而這種關係的建立是以盟約的方式表達,但人很多時將這種關係視為契約的關係,只是為了實現對自己有利的目標,無怪乎與神相交大多是想得到自己所要的,卻忽略去配合神的心意、遵行祂的話這更重要的目標。以色列人的回應「耶和華所吩咐的,我們都必遵行」也應是我們檢視自己與神關係的依據。

(刊於中信傳書雙月刊第18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