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傳統上稱第四福音的作者為「耶穌所愛的門徒」(約二十一20、24),若比較其它有同樣稱呼的經節(十三23,十九26,二十2,二十一7),這是指西庇太的兒子約翰而說的,成書於第一世紀末,寫於以弗所。

研讀約翰福音其中最有趣和最富挑戰性的地方就是研究它與對觀福音之間的關係。與對觀福音相比較,誰是約翰福音作者的研究,所引起的爭議最大,正如上述,傳統認為約翰福音是由雅各的兄弟,耶穌的門徒約翰在以弗所寫的。但這傳統論點又引來不少挑戰。

但無論何種推測或爭論,有幾點是十分確定的:第一,第四福音是出自「約翰經院」(Johannine School)的手筆,而「約翰經院」與使徒約翰有十分密切的關係。第二,第四福音與當時基督教文獻中心的以弗所有密切的關係。第三,亞歷山大的革利免證實使徒約翰曾寫了一本屬靈的福音書,學者們認為這就是我們現在被稱為第四福音書的約翰福音。這三點證據都強烈支持從第一世紀流傳下來的傳統,就是第四福音是在以弗所的使徒約翰所寫成的。

至於寫作日期方面,普遍接納約翰福音是最後成書的一卷福音書,寫於90-100年,其一目的是反諾斯底異端,糾正他們否認耶穌具人性的謬誤,另一目的是反幻影派異端,糾正他們以為耶穌是非實體的幻影的謬誤。因此,從神學護教角度來看,約翰表明「太初有道(logos),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

約翰福音是四福音中最淺易,同時也是最深奧的一本。他數度重複將幾個基本詞語發揮得扣人心弦,並且使人感到莊嚴。例如:「愛」、「真理」、「光」、「見證」、「罪」、「審判」和「生命」。他所用的句子像小孩子說話般簡單,而且特別喜歡使用「以及」或「然後」作連接詞。他描寫人物相當貼切;例如對尼哥底母(三章)、撒瑪利亞的婦人(四章)、生來就瞎眼的人(九章)和彼拉多(十九章)等都描繪得十分生動和突出。

關於耶穌傳教的年表和地區,對觀福音大部分限於加利利地區,並且只提到一次逾越節,所以讀者很可能以為耶穌工作的時間不超過一年。但是,約翰在耶穌的工作期間,至少提到三次逾越節(二13、23,六4,十二1),及祂在猶大地區傳教以後上耶路撒冷四次。

從神學方面來說,在第一章裡作者所加給耶穌的七個頭銜,表明他對門徒所認識的耶穌及祂的工作,已經提供了一個相當完整的記錄。這七個頭銜是(神的)道、神的羔羊、拉比(或夫子)、彌賽亞(或基督)、以色列的王、神的兒子以及人子。若和其它福音作比較研究,就看出這些頭銜是在耶穌最初工作的各個時期,或基督復活以後所加給祂的稱號,要明白這些頭銜的意義,非經過長期的演進是不會如此清晰的。

 

讀經表

 10月

 

25

約1-4

26

約5-7

27

約8-9

28

約10-11

29

約12-13

30

約14-17

31

約18-21

 

使徒行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