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時代讀過王維的《九月九日憶山東兄弟》記憶猶深,「獨在異鄉為異客,每逢佳節倍思親…」道出了一個在長期居住外地的人的特殊感受。人在不熟悉的環境中,內心自然會有莫名的徬徨和恐懼,對於親人和家鄉的想望和期盼就十分深刻了。這種感覺在平日尚可以淡忘忽略或者隱藏掩飾,但是到了特殊節慶或情境時,這些感覺就會變得更為強烈而湧現在詩人的心頭了。

自摩西出於義憤殺了一個埃及人,便成了一個流浪者,開始他的逃亡生涯。因為要躲避法老的追殺,摩西必須離開埃及的國境。他逃亡所到之地是「米甸」,該地的人是源自亞伯拉罕的妾基土拉(創廿五2)。這些人其後是住在迦南地的東方(創廿五6),就是在亞拉伯北部,亞卡巴灣的東部地區。米甸人是經商的旅客(創卅七28、36),也經常攻擊以色列人,有駱駝無數(士六至八章),應是一群遊牧民族。因此,當摩西逃亡的時候,便是逃到一處有米甸人的地方。

流落異鄉,獨自面對陌生的環境,人的內心自然會有莫名的徬徨和恐懼,即或不然也不會事事強出頭,徒添無謂的麻煩,但摩西卻第三次流露出他對不公義的事情不能接受的天性。雖然身為逃亡者、絕對孤獨的人、並且在一個陌生的地方,他仍主動地幫助那些軟弱無助的人,這一次是外邦的牧羊女孩。事件發生的地點是在井旁。「井」在古近東是牧羊人、旅客、市民,所聚集的地方,對一個新來客來說,被吸引走向他們是最自然不過的事。米甸祭司的七個女兒出來打水,一些牧羊人來,要把她們趕走。摩西就起來保護了她們,又幫助她們打水給羊喝。結果,摩西就被她們的父親流珥邀請回家作客並住了下來,甚至把女兒西坡拉許配給他。西坡拉為摩西生了一個兒子,摩西說:「我是寄居異鄉的陌生人;就給這孩子取名革舜吧!」

名字似乎表達一些重要的意思,因為「革舜」在原文有驅逐的意思,與17節用來形容牧羊人的行動是同一個字,那個場合是摩西遇到了他未來的妻子,並且成為流珥家庭的一個成員。但是,革舜一名有一個更闊的暗示,因為在後來的敘述中,這字根再三次被使用,用來強調固執的法老淒慘地當眾受辱,因他被迫改變他拒絕以色列人離開的決定。從字源學來看,「革舜」一名是由「那裡」及「寄居者」組合而成,意思是「在那裡作了寄居的」(a sojourner there),用來表示「一個客旅在外邦」,是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的回響:「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之地。」(創十五13)因此,那「外邦」並不指米甸,而是埃及,因為當時米甸是「這裡」;「那裡」乃是指埃及。

二章23-25節將我們的注意力帶回埃及,表示以上的經文只是過渡。24節是第一次描述耶和華認識以色列人的處境。「記念」是包括有行動的,「聽見」、「看顧」、「知道」三個動詞表示神的關注。摩西心繫埃及,視自己為米甸的寄居者,反照出以色列人寄人籬下的境況,然而耶和華卻心繫祂的百姓,沒有忘記他們,關注他們的境況,並且預備適時作出幫助。

作為基督徒,我們要洞察我們是在世而不屬世,因為我們都是客旅、是寄居的(彼前二11),我們應羨慕天上更美的家鄉(來十一16)。在世上面對艱難甚至苦難是免不了的,因為我們的主耶穌也曾說過:「在世上,你們有苦難」(約十六33)然而,我們並不孤單,因天父必會記念我們,關注我們的境況,並且預備適時作出幫助,所以我們要學習忍耐信靠,因我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拯救(參彼前一5),並且我們的信心經過了試驗,就比金子更寶貴,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榮耀、尊貴(彼前一7)。

(刊於中信傳書雙月刊第14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