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多數基督徒信了主之後,就開始被邀請參與不同的事奉。但是,事奉神需要什麼條件?怎樣的人才可以事奉神?答案卻未必每一個基督徒都知道。

自從摩西領受了神對他的呼召,他就帶著羊群返回米甸,他需要得到他的岳父正式批准他離開家庭。摩西沒有說出返回埃及的真正理由(四18),可能是考慮葉忒羅會認為這個使命不可能達成,因而拒絕他的要求;亦可能是摩西不希望葉忒羅為此而擔憂。摩西似乎仍擔憂他的個人安全,所以他耽擱了,以致神再一次的指示和肯定他(四19)。最後,摩西手裡拿著神的杖,帶著妻子和他的兒子們起程回埃及去(四20),但是根據十八章2-5節記載,葉忒羅將西坡拉及兩個兒子由米甸帶到西乃,是在出埃及之後,這表示他們並沒有去過埃及。聖經內容沒有解釋為什麼摩西的家人返回米甸沒有同往,但猶太的釋經書(Midrash)卻有解釋說是亞倫說服摩西不要讓他的家人到埃及過艱苦的生活。

耶和華吩咐摩西回到埃及之後要留意祂交在他手裡的一切奇事,並預示法老的心剛硬不容百姓去,直至祂殺死埃及人的長子(四20-23)。正當摩西按照神的吩咐返回埃及的時候,經文記載了一件難以理解的事件,就是耶和華要追殺摩西(四24-26)。這故事與上下文似乎沒有任何關連,24及25節的原文也沒有提到摩西,只有「他」,還有一些動詞、代名詞皆不知其所指,甚至有一些語句的意思和向誰講說也不肯定。一般認為這種情況主要是因為這故事是由流傳於以色列人中一個較完整、流行的故事裁剪而成,它的內容已經為人所知。

這段落最尾的說話是關於割禮,所以不少學者將整件事視為與割禮有關。若「他」是指摩西的話,為什麼神想要殺摩西?其中一個考慮是摩西在埃及出生,而之前數章也未有記載他行割禮,所以他不是真正的以色列人,而是埃及人,所以這儀式使摩西及兒子成為真以色列人。但是,無論是摩西抑或是他的兒子,因著受割禮問題而被追殺這解釋似乎不夠說服力,因為以進入迦南地的以色列人為例,他們也未曾受割禮卻沒有被神追殺(參書五4-5)。

若按割禮的血與逾越節獻祭的血在功能上一致來看,兩者都表示有救贖的作用(參四26;十二7、13、22-23;三十10)。將血塗抹在摩西的身上,亦即是將救贖的意義伸展到摩西身上,塗抹了他的過犯使公義的神不殺他。然而,摩西有什麼過犯呢?尤記得摩西曾殺了一個埃及人而被法老追殺(二12-15),但神如何回應這事卻沒有下文。若根據十誡「不可殺人」(二十13)及「以牙還牙」的原則(參創九6;出廿一12),按公義的要求摩西應被處死。因此,摩西在進行神聖使命之前,必須要處理了他的過犯,而割禮的血就產生了救贖的作用。西玻拉因著是祭司的女兒,所以她可以純熟、毫不猶疑地進行了這個潔淨的行動(參廿九36-37)。

神是聖潔的,事奉神的人也必須聖潔(參利十九2;書廿四19;彼前一15-16),這是事奉神的原則,是對事奉者的要求。我們是蒙主耶穌寶血救贖的人,祂把我們分別為聖,成為君尊的祭司,因此我們的生活、言語、行為、心思、意念和情感都必須聖潔,我們的事奉才有果效,並得著祂的喜悅。在這個高舉自我、放縱、沒有絕對、模稜兩可充斥的社會中,盼望我們基督徒能一起努力,堅守聖潔的身份,同心宣揚那召我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參彼前二9)。

(刊於中信傳書雙月刊第14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