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6月22日在墨西哥舉行的世界盃八強賽阿根廷對英格蘭,期間有「球王」之稱的阿根廷隊長馬勒當拿在球門前高舉雙手跳起接應隊友高空傳球,皮球因而應聲入網,有多名英格蘭球員立時投訴馬勒當拿是犯了「手球」,但球證卻判決入球有效。這場比賽的最後結果是阿根廷以2比1擊敗英格蘭奪得世界盃冠軍。事後被問到是否犯了手球時,馬勒當拿沒有承認,卻形容是「上帝之手」,直至2002年出版的自傳中,他才承認這個入球是個手球。當然,馬勒當拿是假借「上帝之手」這述語託辭掩飾,但「上帝之手」在足球圈由此成為以手部動作入球的代名詞。事實上,類似的述語在聖經中很早已出現,而且有不一樣的意思。

出埃及記九章3節描述摩西告訴法老:「耶和華的手加在你田間的牲畜上,就是在馬、驢、駱駝、牛群、羊群上,必有重重的瘟疫」,這裡的「耶和華的手」是在出埃及記甚至五經內第一次出現,而七章4-5節以「我的手」預示了耶和華必伸手重重地刑罰埃及,並且十三章3、9、14、16節提示以色列人要記念耶和華是以「大能的手」將他們從埃及領出來,兩者首尾呼應,中間所記載的就是一貫所謂的十災。但是,有一樣常被忽略而不包括在十災內的事情,就是「杖變蛇」這一個神蹟。若從耶和華呼召摩西事件的記載所見,「杖變蛇」其實是第一個記號(sign;參四1-9),也是在法老面前施行的第一個神蹟(參七9-10),而法老硬心的反應也是由這個神蹟開始記述(七13)。若我們將「杖變蛇」加上十災重新檢視,我們會發現總數有十一個神蹟(或記號),而這些神蹟也有一定的執行次序:首先是阿倫執行四個神蹟 – 杖變蛇(七8-13)、水變血(七14-25)、蛙災(八1-15)、虱災(八16-19),然後是耶和華執行一個神蹟 – 蠅災(八20-32);另一方面摩西也是執行四個神蹟 – 瘡災(九8-12)、雹災(九13-35)、蝗災(十1-20)、黑暗之災(十21-29),然後是耶和華執行一個神蹟 – 撃殺埃及長子(十一1-10)。在這十個神蹟之中間就是「耶和華的手」執行畜疫之災(九1-7),這災的特別之處是執行的方式是以「耶和華的手」,並且嚴重程度是所有埃及田間的牲畜都死了(參九3、6),而「耶和華的手」正是六26-七7所預示,亦是十二1-十三16所記念的。從出六26-十三16整個段落來看,「耶和華的手」是十分重要的主題,不單顯示了耶和華的大能,並且它的出現是要執行重重的刑罰,目的是叫硬心的埃及人認識祂(參七4-5),而另一方面,它也是拯救以色列人脫離埃及的奴役的象徵(參十二27,十三3、9、14、16),目的同樣是要叫以色列人認識祂(參四1-9,六6-8)。

由此可見,「耶和華的手」就像一個錢幣的兩面,對於心剛硬敵擋神的人,祂是以大能的手施刑罰,對於屬神的子民,祂是以大能的手施拯救,而至終目的就是叫人認識祂。

今日作為神的子民,我們要謹慎是否已從世俗分別出來,因為「耶和華的手」對不同的對象有不同的施行。另一方面,我們也要心存懼怕,尤其是這個時代有人單一高舉神是慈愛的時候,我們屬神的子民更不可忽略神也是公義的刑罰者,正如箴言九章10節提醒我們「 敬畏(fear)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要真正認識神得著智慧,是由懼怕神開始。

 

(刊於中信傳書雙月刊第15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