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弟兄姊妹,平安。你們吃了晚飯沒有?食飯之前有沒有想了想才決定吃什麼?
有沒有想過我們生活中最困難的選擇是什麼?是如何選擇女朋友?男朋友?選擇好的學校、好的老師、好的工作,甚至是好的醫生?這是生活中比較大的選擇。比較細小的選擇可能是,今日返教會之前吃什麼?就像我有時就會猶疑,今餐要吃飯抑或吃麵?飲奶茶抑或飲咖啡?凍抑或熱?這是一個很輕鬆的決定。 輔導心理學家Gerald Corey和太太所寫的 “I never knew I had a choice.”(中文譯本:《追求未來與過去》), 是一本協助成年人探索個人成長的書。他們在書中的第一章,就用好大的字體表明:『我們都有選擇』。這是很大的提醒,相信有許多人一直以來都不知道,原來自己也可以有選擇來依照自己所期待的方式生活。生活中常會有這些情況產生,在某些外在環境、遇到困境,或是對於自己的某些特質、人際關係的不滿或衝突,事情不盡如人意時,我們會覺得是被決定者,覺得無能為力,無法改變。深深的無力感,連帶影響我們的情緒,我們會抱怨,也會因而感到憂鬱、憤怒、絕望,甚至自我放棄。但是,Coreys夫婦在書中表示,我們的確無法改變他人或是環境,但是我們並非什麼都不能做,我們可以重新檢視自己的生命,選擇其他的方式。 心理學家J. Martin Kohe曾說過:「人所擁有最寶貴的權力就是選擇的權力」(The greatest power that a person possesses is the power to choose)。神賞賜給我們寶貴的禮物 – 人的自由意志,人的選擇權!我們可以自由決定我們想要做的選擇,不管是消極或是積極,自由意志是沒有人可以奪走的。因此,即使我們身在困境,遭受到不合理的對待,感受到一切都無法改變、無能為力時,我們仍有自由意志來選擇我們的回應方式。 人生是一個不斷選擇的過程,從決定吃什麼、穿什麼衣服到如何處理事情,都是一連串的選擇。在我們表現出我們的行為之前,我們就已經對要表現出何種行為的想法上做出選擇。即使是什麼都不做,也是一種選擇。然而,人生裡面眾多選擇之中,最重要的是什麼呢?讓我們一起看約書亞記廿四章。 背景 在這段經文中,我們看見以色列第二位很重要的領袖 – 約書亞。自從摩西死後,神興起約書亞作領袖,帶領以色列人進迦南,得應許之地。但當約書亞年紀老邁時,還有許多未得之地,只好照耶和華的吩咐將地分給以色列人為業(書廿三1)。但他知道以色列人的軟弱,很容易會離棄神,因此在離世前要鼓勵他們,警戒他們,並要與以色列民立約。 約書亞記的最後一章 – 第廿四章 – 記載約書亞在離世以前,在示劍招聚以色列各支派,對他們的長老、族長、審判官和官長講下臨別遺言,隨後便與他們立約。示劍是個有歴史性的地方:在這裏神第一次應許亞伯拉罕,要把迦南地賜給他的後裔為業(創十二6-7);這裏也是雅各除去一切從大河那邊帶來的外邦人的神像,他和他的家族立志跟從耶和華的地方(創卅五2-4)。約書亞要他們在示劍站在神面前。站在神面前是很莊嚴的事情。摩西與以色列民在西乃山下站在神面前,領受聖約(出十九17);摩西與約書亞站在神面前,神把摩西的領導權柄移交約書亞(申卅一14)。如今約書亞將以色列的眾支派聚集在示劍,召了以色列的長老、族長、審判官、並官長來,他們就站在神面前,要與他們立約。按當時近東的習俗:立約前先作歷史回顧,讓約裏的人認識立約的主;然後述說忠於約得來的祝福,背約得來的咒詛;繼而指出立約的條款,挑戰他們對約效忠的承諾。 在歷史回顧中,神藉約書亞以第一身重述祂與以色列人的關係。這關係由祂帶領亞伯拉罕從「大河那邊」出來開始,直到當時以色列人得以住在迦南為止。這個回顧多次強調神自己為以色列人所作的事情,指出以色列人得到的並不是他們自己努力的成果。最後總結說:「我賜給你們地土,非你們所修治的;我賜給你們城邑,非你們所建造的。你們就住在其中,又得吃非你們所栽種的葡萄園、橄欖園的果子。」(13節)一切都是「非你們所」勞力得來的、是耶和華神所賜的恩典。現在你們站在神面前應怎樣?「現在你們要敬畏耶和華,誠心實意的事奉他‧將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和在埃及所事奉的神除掉,去事奉耶和華。若是你們以事奉耶和華為不好,今日就可以選擇所要事奉的,是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所事奉的神呢,是你們所住這地的亞摩利人的神呢。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書廿四14-15) 一、當把握時間,回應上帝 人生每一個選擇都是要認真和謹慎,因為每一個選擇都有後果。年青人對事業、婚姻的選擇,會帶來一生的幸福或痛苦。其實人生基本的選擇是要知道:「我們為甚麽而活?」「我們為誰而活?」。當約書亞說:「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他是為自己和自己的家,作了一個永恆的抉擇。他不是隨便說的。耶和華神在他生命中是那麽真實;他的一生就是倚靠神得勝的見證。但信仰是不能勉強的。勉強出來的信仰會顯出假冒為善來。若是你們以事奉耶和華為不好,今日就可以選擇所要事奉的。 印度有一位出名的哲學家。有一天,有一個女子來敲他的門。她說:「讓我作你的妻子吧,錯過我你將再也找不到比我更愛你的女人了」。哲學家雖然也覺得不錯,但仍回答說:「讓我考慮考慮!」事後,哲學家用他一貫研究學問的精神,將結婚和不結婚的好處、壞處列出來才發現好壞均等,讓他不知該如何抉擇。然後,他就陷入長期的苦惱之中,一直無法做決定。最後他得出一個結論,人若在面臨抉擇而無法取捨的時候,應該選擇自己尚未經驗過的那一個;結婚會是個怎樣的情況我還不知道。對!我該答應那個女人的請求。 所以他就來到女人的家中,問女人的父親說:「你的女兒呢?請你告訴她我考慮清楚了,我決定娶她為妻」。女人的父親冷漠地回答:「你來晚了十年,我女兒現在已經是三個孩子的媽媽了」。哲學家聽了整個人幾乎崩潰,之後兩年哲學家抑鬱成疾,臨死前將自己所有的著作丟入火堆,只留下一段對人生的註解 – 如果將人生一分為二,前半段的人生哲學是「不猶豫」,後半段的人生哲學是「不後悔」。 當我們面對人生重要的抉擇時,我們的想法是怎樣?有些人認為要等事業有成,有錢又得閒的時候,他們才要來信耶穌,他們才來事奉神。他們認為自己年輕有體力時,努力賺錢,打拼事業上,等他們年老沒有體力,才要奉獻給神。所以結果是,在這些人當中,大多完成了上半部,而下半部卻不是他自己能控制的。以賽亞書五十五章6節這樣說「當趁耶和華可尋找的時候尋找他,相近的時候求告他。」 二、積極地回應 正正因為神在過去曾為以色列人這樣行事,約書亞就邀請以色列人現在作出抉擇,回應神的作為。在14至24節中有四次對話(14-18、19-21、22、23-24),每次都是約書亞首先向民眾提及這個抉擇,然後人民回應他。在第一次對話裡,約書亞指出他們當下就要作一個決定,選擇他們事奉的對象,是他們列祖過去在「大河那邊」所事奉的神?是他們現在定居之處的神?還是耶和華?民眾堅定地回應說他們不會離棄耶和華,必會事奉祂。他們提出三個原因來解釋這個決定:耶和華曾帶領他們離開埃及,耶和華曾在他們越過各民族的領土時保護他們,以及耶和華曾把他們現在居住之處的亞摩利人趕出去。他們的回應指出,正是由於耶和華過去曾幫助他們,他們現在就願意事奉祂。 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德蘭修女,她曾提到她一生中面臨過兩個很大的抉擇點:一是決定離開家人和朋友進到修道院。那是一個很痛苦的掙扎和選擇。另一是決定要離開修道院進入貧民所住的地方,那是一個更難更痛苦的決定,因為她在修道院已經有十年的時間,同時她也是加爾各答聖瑪利女子中學的校長。不論是在修道院或是在女子中學,這些環境都很舒適。但是,在這間很美的、富家女孩所讀的聖瑪利女子中學的牆外就是污穢骯髒的貧民窟,每一次她走進來或是走出去學校的時,她的心中總有很深的感觸。事實上,上帝已經在她的內心對她講出了 – 去服事那窮人中的窮人。當她每一天走進走出學校的時,那種內心的感動越來越深,也越來越強。直到有一天,她決定離開清潔舒適的修道院,進入污穢骯髒的世界,她內心有很大的掙扎。但是,她終究順服神的呼召,毅然離開修道院進入貧民窟。這個抉擇也成為她一生的轉捩點。過去她工作的聖瑪利女子中學是個貴族學校,她交往的也都是貴族的朋友。在這個決定中,這改變了她的生活,改變了她的生命,她來服事窮人,她來受人稱為窮人的朋友。 我們看見這是德蘭修女的決定。面對她生命中重要的決定的時,她決定順服神的旨意,來服事這些人。我們會怎樣來回應上帝?約書亞用堅定的口氣說:「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我與我的家,是否也一同決定要事奉耶和華上帝?回想神在我們的家庭所賜下的恩典,我們是否應當積極地回應神的愛,事奉神呢? 三、用委身生活來回應 然而,對於以色列人這樣堅定地立志選擇耶和華,約書亞在第二次對話裡的回應卻是出人意表的。他擘頭第一句就說:「你們不能事奉耶和華!」約書亞並不是指不准許以色列人事奉神,而是強調他們沒有能力事奉神。這樣的說法在聖經中是獨一無二的,這樣的回答也似乎不合常理。若有人說要相信耶穌,我們斷不會對他們說:「你們不能相信耶穌。」約書亞不是剛剛才要求以色列人下定決心,選擇是否事奉神嗎?為何立即就說他們沒有事奉神的能力呢?對約書亞來說,以色列人決意事奉一個曾經保護他們的神祗,並不是一件什麼特別的事情。試想若有人向黃大仙祈求平安,後來果然得著平安,因此他相信黃大仙,願意上香敬奉黃大仙。這人以此作為回報,一點也不出奇。同樣地,人若向耶穌求醫病,後來得痊癒,於是決意敬拜耶穌,也是順理成章的事。約書亞要指出的是,人若決意事奉神,就必須知道這決定並不能只是因為過去神曾經幫助過他。事奉神並不是「等價交換」,選擇事奉神的人絕不能停留在這種想法當中,除此以外,更重要的是他必須知道神的本性是怎樣的,知道祂其實是一位怎麼樣的神。 因此,約書亞接著就解釋為何以色列人「不能事奉耶和華」。他以「因為」帶出神兩個屬性:「他是聖潔的 神,是忌邪的 神,必不赦免你們的過犯罪惡。」首先,神是「聖潔的」神,祂是無可比擬的。祂的神聖,使所有在祂面前的人都顯得污穢不潔,他們絕不敢正視這位神。祂的神聖召喚人去仿傚祂(參利十九2:「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 – 你們的 神是聖潔的。」),但人卻沒有能力回應這個召喚,人確實不能事奉這位神。其次,神是「忌邪的」神。神不能忍受敬拜祂的人心中還有別的神祗,祂要求的是絕對的忠誠。祂不願與其他神祗或事物分享人對祂的敬拜。祂要求的也不只是人遵守律法誡命,因為這些誡命並不能完全反映神與人所建立的關係所帶來的要求。祂要求人在這個神人關係中全然付上。然而,人對神的敬拜很難是單純的、專一的。所以,人也確實沒有能力事奉這位神,而神也因此「必不赦免」他們的「過犯罪惡」。 約書亞要以色列人作出抉擇,但同時也讓他們知道:縱然他們選擇事奉神,他們的抉擇只能顯出他們是無能力事奉這位神的。所以,人若要事奉這位神,除了要選擇事奉祂外,還需要徹底地與所有偶像絕交,並且靠賴這位神的恩典,人才可以事奉祂。我們定意選擇敬拜神,亦須知道這並不是一次過的行動。我們需要定時重新檢視我們與神的關係,重新立志跟從祂,認識祂是那位神聖及忌邪的神,能夠敬拜祂只能是出於祂的恩惠。 每日我們都要面對大大小小的抉擇,最重要的抉擇就是我們應以怎樣的態度來面對神。神從來不會勉強我們事奉祂,但若我們要事奉祂,祂要求全心全意地事奉祂,不容許我們與祂之間有第三者,因為祂是忌邪的神(jealous God)。祂不單止期望我們在星期日參加崇拜,祂更渴望星期一至六,在我們心中,祂是佔首位。若你思想過,覺得神不好,你可以選擇別的,但假若你選擇要事奉這位神,祂要你誠心實意地事奉祂。 這段聖經亦指出,假若你不是誠心實意地愛神,你一定會選擇別的,你的心一定會被一些事情佔有,結果你是不能享受到在基督裡的安息和豐富。弟兄姊妹,主耶穌清楚地指出,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你若不是事奉主,就必定事奉某些東西。 弟兄姊妹,不要拖延,14節提到「現在」,15節提到「今日」。不要跟自己說,當我到幾時幾時、怎樣怎樣,我就全心全意地事奉神。(一則真人真事:一個大好的青年人,神學畢業後,本要一心在教會事奉。可是他去了當老師,之後當了校長。他跟自己說,退休後,便會到教會事奉。這當然不是說,當教師或校長有甚麼不妥,而是他本知道自己的呼召,卻一直拖延回應神。一天,當他被推進醫院時,他說:「太遲了」,他再沒有機會事奉神了。)弟兄姊妹,趁現在,趁今日,就要更新與主的關係,叫主的恩不徒然,不然,恐怕有一天,我們也會說:「太遲了。」 很多人在婚卡上都會印上「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這節經文。然而,當約書亞說這話時,他不是將要結婚,而是將要離世。他不會因而覺得自己時日無多而不能事奉主。弟兄姊妹,當年紀漸長,家庭責任較重的時候,我們可能會覺得自己不能作甚麼,因而甚麼都不想作。但最重要的,不是我們能做的事情有多少,聖經從來不是以此來衡量一個人的人生,而是我們對主的心態,一息尚存,仍是要事奉神,以祂為我們生命的中心,為祂獻上我們所有的。弟兄姊妹,不管你信主有多久,餘下的日子有多少,你和你的一家都要事奉神。命令的總歸就是愛,只要我們願意愛,總有一些事情是我們可以為主為人作的,我們仍然可以有進步和成長的空間。 結語 信仰是一種個人的態度,信仰的行動,就是表明一個人與上帝的關係。參與禮拜,過教會團契的生活,是信仰生活中一項重要的功課。要不要參加禮拜是個人的決定,是個人與上帝的關係。因為你不是為了某人來做禮拜,是為著你與上帝中間的關係來的。上帝給人抉擇的自由,同時也要人學習肩負抉擇的責任。 每一天都是新的一天,每一天都有新的選擇。你如何抉擇呢?最後,請大家一起來看一段經文,記載於詩篇廿五12-14節:「誰敬畏耶和華,耶和華必指示他當選擇的道路。他必安然居住;他的後裔必承受地土。耶和華與敬畏他的人親密;他必將自己的約指示他們。」當我們再一次來看到約書亞所做的立約,希望你也這樣講:「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 」 願神賜福給大家,作一個合神心意的抉擇。 |